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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物流从业者:美关税政策多变 企业适应“非常困难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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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物流从业者:美关税政策多变 企业适应“非常困难”

德国物流从业者:美关税政策多变 企业适应“非常困难”

5月24日,伦理与文明(wénmíng)(wénmíng)国际会议在南京召开,会议期间举办多场专场会议,全球专家学者围绕关于伦理的(de)子话题展开研讨(yántǎo)。在“伦理与新兴科技文明”专场会议中,来自清华大学(qīnghuádàxué)、复旦大学、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、山西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英国牛津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、东南大学、电子科技大学等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校的专家学者,围绕着人工智能(réngōngzhìnéng)兴起衍生出的科技伦理治理等前沿议题展开深度对话,共同(gòngtóng)探讨技术狂飙时代下的伦理挑战与文明走向。聚焦“人类(rénlèi)主体性”“价值对齐”“中国方案”等关键词,为科技与伦理的共生提供了多元视角与理论路径。

人工智能(réngōngzhìnéng)类人化?探寻科技的伦理限度

在专场会议中,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王国豫以“实验伦理学”为(wèi)方法论,提出了大语言模型(LLMs)的“道德生长(shēngzhǎng)模型”。她指出,GPT系列模型从GPT-2到(dào)GPT-4的迭代中,其道德判断能力随参数规模增长显著提升,这一现象与(yǔ)杜威的“冲动-习惯-性格”道德发展理论存在(cúnzài)相似性。

通过构建“打人”场景的三维度测评问题库(道德(dàodé)(dàodé)认知、困境判断、行为(xíngwéi)选择),王国(wángguó)豫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发现,基于人类反馈的强化学习(RLHF)为模型提供了类似人类社会的“道德生长环境”,使其能够通过训练逐步习得“善言”。然而,模型缺乏理性能力与真实情感,仅能形成“道德习惯”而非“道德性格(xìnggé)”,导致其易受(shòu)误导或在复杂场景中失效。王国豫强调:“技术对齐的局限性(júxiànxìng)表明,外部监管与社会治理仍是确保AI伦理安全的基石。”

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田海平从(cóng)存在主义视角切入,揭示了AI“类人化”背后的(de)伦理(lúnlǐ)危机。他(tā)指出,当AI在自主决策中无限逼近人类时,可能引发“主体性僭越”——机器重构的“它世界”若脱离人类价值底线,将动摇文明根基。

为此,田海平提出三条伦理禁令:生存性(shēngcúnxìng)整体性(zhěngtǐxìng)禁令、生存性实例性指令、生存性独特性律令,即机器不可完全“代理”人类、机器不可完全“替代(tìdài)”人类欲望、机器不可将人类“对象化”。

华东师范大学付长珍教授则基于中国伦理的实践智慧提出(tíchū)大伦理知识观,超越心物二元、知行乖离的启蒙怪圈(guàiquān),提出人与AI和谐(héxié)共生的新兴伦理关系与智能文明社会。

科技伦理的中国话语:人民性与(yǔ)敏捷治理

在 2011 年的(de)一次访谈中,刘慈欣说:“《三体》想说的,就是人类目前的道德(dàodé)体系和大灾难来临时人类自救行为之间的矛盾(máodùn)。”如果解决这种矛盾?中国人民大学/山西大学的曹刚教授在专场会议中系统(xìtǒng)阐释了科技伦理的“中国方案”。

曹刚提出了“伦理是科技的导航仪”的理论,并借鉴法学家富勒(fùlēi)的“内在(nèizài)-外在道德”框架,提出内在道德应聚焦技术系统(xìtǒng)的程序正义,如透明性、稳定性、可持续性;外在道德应关注技术应用(yìngyòng)的社会价值,如公平性、生态性、风险防控。

曹刚指出,中国科技伦理的核心是“人(rén)民性”,具体方案是“以人民为中心”——科技需服务于绝大多数人的福祉,并(bìng)以“群众路线”为治理方针。例如(lìrú),在算法治理中,通过公众参与打破“技术(jìshù)黑箱”;在数据垄断问题上,以“普惠原则”保障资源公平分配。他特别强调“技术谦逊观(guān)”:“面对AI、基因编辑等颠覆性技术,我们需以敬畏之心平衡创新与风险,通过敏捷治理实现(shíxiàn)动态伦理校准。”

共识与展望:伦理如何为(wèi)科技导航

与会(yùhuì)的专家学者们还就多项(duōxiàng)前沿议题展开了探讨(tàntǎo),比如东南大学王珏教授提出:脑机接口技术(jiēkǒujìshù)正在挑战人类意识、身份与自由意志的基本认知,可能引发深层次的本体异化,并主张建立基于动态主体观的伦理框架,以回应人机融合时代下身份模糊与道德责任重构的问题。

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(dàxué)伊丽莎白·阿什福德教授以《饥饿的知情刽子手:对人类生存权的结构性侵犯》为题,指出当前(dāngqián)国际(guójì)人权法未能赋予生存权与公民政治权利同等的强制性道德(dàodé)地位。她主张引入“结构性人权侵犯”概念(gàiniàn),强调应从正义的“应尽之责”(duty of due care)出发,履行终结结构性剥夺的道德义务。

牛津大学/新加坡国立大学朱利安·萨乌列斯库教授探讨多基因编辑(PGE)技术(jìshù)在降低疾病风险(fēngxiǎn)与(yǔ)增强人类性状方面的(de)潜力及其所引发的伦理困境。他表示,PGE虽可望实现医学进步(jìnbù),但需警惕其可能导致优生学倾向与社会不平等,应以伦理审查与政策监管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类价值的协调。

电子科技大学雷瑞鹏教授(jiàoshòu)在《合成生物学“扮演上帝”的争论》的演讲中,批判“扮演上帝”作为伦理(lúnlǐ)指控的理论空泛(kōngfàn)与(yǔ)逻辑模糊,主张应回归后果主义与义务论的规范伦理视角,理性评估合成生物学的发展路径与治理机制。

最后,清华大学教授肖巍在进行(jìnxíng)(jìnxíng)伦理与新兴科技(kējì)文明学术总结时表示,当代讨论文明已经离不开科技,而科技也是文明的(de)一种异化的力量。所以我们必须转换视角与AI共情、共治、共生、共进,这个过程(guòchéng)也必须对AI进行价值引导,要用人类的伦理学实践智慧对AI进行知识建构。

正如曹刚教授所(suǒ)言:“科技伦理(lúnlǐ)不是创新的(de)绊脚石,而是文明(wénmíng)存续的导航仪。”在技术加速迭代的今天,这场思想交锋为全球科技文明提供了一份“风险地图”,亦为中国参与全球伦理治理开辟了理论道路。

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(xīnwén)中心 记者/王文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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